结婚才两个月女子就要离婚!小伙:18万元彩礼退回来
导读: 手纹乱结婚时给了18万彩礼,婚后夫妻分隔两地且时常争吵,2个月后妻子提出离婚。那么这18万彩礼是否应当返还?如果应当返还,返还的数额又该如何确定?按照老家的当地习俗,刘先生给了王女士家18万元彩礼。之后,他就回…
手纹乱
结婚时给了18万彩礼,婚后夫妻分隔两地且时常争吵,2个月后妻子提出离婚。那么这 18万彩礼是否应当返还?如果应当返还,返还的数额又该如何确定?
按照老家的当地习俗,刘先生给了王女士家18万元彩礼。之后,他就回杭州继续工作,而王女士则一直留在老家。婚后,刘先生除了周末抽空回去过几次外,两人的感情沟通主要是以微信交流为主。
这样不咸不淡地过了2个月,王女士突然提出了离婚。 我们两个本来也没什么感情,结婚没几天还大吵了一架,就这样过下去,我觉得也没意思的。
结婚登记后,我就回杭州工作了,婚礼都没有办过。有时周末回去待两天,我们两个人也是各自住在各自的家里。 刘先生说,两人结婚以来,基本没有共同生活过,当初决定结婚主要考虑到两人是老乡,应该知根知底能相处好,没想到到头来感情并没有培养好,那就好聚好散吧。
浙江民衡律师事务所蒋含焰律师说,依据最高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刘先生的情况符合上述中的第(二)项情形,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时,因此请求返还彩礼应当予以支持。
关于如何认定解释(二)中 确未共同生活 问题,蒋律师说,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都持比较宽容的态度只要两人在一起生活,即认定为共同生活。
而蒋律师则认为,实质意义上的婚姻,除了履行法律的程序外,仍需双方具有共同生活的意愿。 如果双方尚未共同生活,其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持的经历,也没有过多把双方联系在一起的桥梁,其真正意义上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此时双方离婚,彩礼应当返还。
另外,关于彩礼返还数额的问题,蒋律师说: 现行司释中并未明确全部返还是部分返还,也未明确返还数额需要根据哪些因素来确定。 他认为,确定具体的返还数额需参考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地方风俗。彩礼一般是依据当地风俗习惯给付的,不同地区的风俗习惯,在彩礼返还上也不尽相同。在酌定彩礼的返还数额上,应当充分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并结合案情来确定。
返还原因及程度。在以往案例中,如果符合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且双方已离婚的情形下,彩礼应当返还。因女方原因造成的,女方有的,彩礼应当全部返还;因男方原因造成的,男方有的,则彩礼的返回数额应当减少。这既是一种对婚姻当中方的 惩罚 ,也符合婚姻法的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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