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半夫妻在百年后是和原配葬在一起还是和现任葬在一起?
导读: 我婆婆刚退休没多久就去世了,公公几个月之后就再婚了,拿着婆婆的死亡证明去结的婚,再婚的时候也没有知会我老公和老公的哥哥。(两人均已成年)我老公三岁的时候公公就和单位的会计出轨了,三十多年女方一直跟着他…
我婆婆刚退休没多久就去世了,公公几个月之后就再婚了,拿着婆婆的死亡证明去结的婚,再婚的时候也没有知会我老公和老公的哥哥。(两人均已成年)
我老公三岁的时候公公就和单位的会计出轨了,三十多年女方一直跟着他,但我公公也不跟婆婆离婚,因为三方都是国企单位员工,我公公和婆婆分别是两家国企的领导,八十年代初离婚对有很大影响,所以他们就这样家外有家生活着。公公对于两个儿子从不过问,我婆婆一个人含辛茹苦抚养两个儿子长大,心里的也无人诉说,所以积劳成疾郁郁而终。而公公整日不着家,工资也不拿回家,我老公说从小到大他爸爸没给他买过一件衣服,整天和小三在外风流快活,但他们没有孩子,因为年轻时不敢生,怕人举报,年纪大了敢生又生不了了。
婆婆去世十年了,去年公公患上了轻微的阿尔兹海默症。记忆力不太好,但基本生活可以自理。这个时候小三就开始作了,把我们两家叫到一起开会,说要跟公公离婚。提出以下几点:
一.她家里人(哥哥弟弟侄子等)不同意她和我公公在一起,怕今后她去世了我们兄弟两个和他们家争财产
其他的都好解决,立遗嘱、、每个月出钱补贴他们、实在不行送福利院(因为公公轻微老年痴呆,正常养老机构是不收的,怕走失出意外承担不起责任,福利院需要排队,上次去打听了一下,大概排到了两年以后)。唯独第二条解决不了,我婆婆去世时没离婚,她就是原配,买墓地的时候买的就是双人墓,我公公的名字早已刻在了墓碑上。有人提议实在不行三人合葬,我老公一句话就给我顶了回来,我妈的时候被他们三十年,去世了还不让她安宁,继续让他俩去?
我婆婆临死的时候告诉两个儿子,公公现在老了,让他们不要记恨我公公,对他好一点,所以我婆婆这么多年坚强,嘴上不说但她对我公公还是有感情,心里是放不下的。
3.一方丧偶、一方离异,离异方与原配已无夫妻关系,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可以三人合葬。(据听说三人合葬只能一男两女、不可以一女两男)
我小姑姑因为夫妻吵架最后服毒自尽留下一岁表哥二岁表姐!第二年姑父娶了个老婆!表哥表姐奶奶和叔叔他们带大的!后妈好不好我作为晚辈就不评论了!我小姑姑之前是一个人的墓地!去年小姑父去世了!然后他们那边最后决定以后三个人葬一起!姑父在中间两任妻子一左一走!只听大人说最后我小姑姑变成小的了,具体哪边是小我也不懂!他们家人商量好了我们外人也不好多嘴!反正我是挺难理解的!这么多年都一个人了也不在乎以后是不是一个人葬在一个地方吧!
这个问题对我来说确实有点难度,因为再婚家庭的情况一般都比较复杂,比如几十年前我与原配经过几年的争吵之后,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分道扬镳了。而后来的继配又因病去世了,现在的配偶则是续配。如此一来就面临着将来与谁合葬的难题,如果与原配在一起的话,那不仅是我最为反感的,而且假如真有什么灵魂的话,那么即便死后我的灵魂也将无法安宁,而这继配与续配在与我结合之前,又都有着各自的亡夫,这样一来,不仅使我无法与其中的任何一个合葬在一起,而且她们的子女们也不方便那样做,所以最终我只能把自己的遗体捐献给医学院,让医科生们练刀去了,因为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它的办法了,好在我还是个,否则试想若干年后,我只能做一个孤魂野鬼,在荒芜的墓园中,在没有人陪伴的情况下,默默地度过一个又一个凄惨、孤寂而又寒冷的漫漫长夜了。如果在旧社会的话,也许还能好些,因为在旧社会那种男尊女卑的状况下,哪怕是在另一个世界里,男人也会比女人略好一些,比如鲁迅在《祝福》中描述的祥林嫂就是,由于再嫁的原因,祥林嫂不仅经常遭到众人的嫌弃与白眼,而且将来死后也会面临着许多麻烦,于是柳妈就她说,你当初还不如一下撞死算了,你想想,将来你到阴司去,你那两个死鬼男人都要争你,你跟谁去?阎罗王也没办法,只好把你锯开,去分给那两个死鬼男人,祥林嫂听罢,脸上的神情便有些不安,于是柳妈又她到村子西面的土地庙去捐一条门槛来赎罪。于是祥林嫂便把她在鲁四老爷家数年来做佣工所挣下的钱,全部换算成十四块鹰洋,到土地庙去捐了一条门槛,以便让千人踏,万人跨来赎去这一女嫁二夫的。不过仔细想想这事,古人也真能胡扯,倘若把一个完整的人体,从中间纵向的锯开,然后一分为二,那么内脏又将如何处理呢?即便像猪肉那样处理得干干净净了,并且在雪白的臀部盖上蓝色的三角形检疫印章,可那俩个死鬼男人整天各自守着半片猪肉似的半个女人,又会有什么意义呢?
这种事一般在农村可能会出现,特别是很传统的老年人,真的很在意生养死葬等大事。孩子出生和老人去世是重中之重。
笔者小时候就听说我们村就有一个大地主。据我爷爷说好像地主只有两个老婆,而地主的却有九个老婆。
小时候我们就奇怪那么多老婆怎么生活,怎么。据说是这样的,原配作为正房而言,才具有合葬资格,小老婆不管多受宠,多疼爱,最后能够合葬的只有大老婆一个。很多人可能会问,那小老婆怎么办呢?原来是这样的,地主和正房合葬,他们是主墓,所以相对会很高大。而小老婆们去世后由于没有合葬资格,只能作为墓,也就是在主墓旁边另起新坟,并且按照大小次序埋葬在主墓附近,予以陪在老爷身边。
现代人的二婚埋葬当然和那时候不同。一般来说,二婚都有自己曾经的家庭和子女,并且对方丧偶才经过双方家庭协商走到一起。由于都有自己曾经的家庭也有自己的子女,对于百年后的归属,绝大部分人特别是自己的原生子女自然还是希望自己的亲生父母能够合葬。
当然,也有一些原生家庭,因为当时感情不和而分开的,后续组成的二婚家庭比原生家庭更幸福,也更得到双方子女的认同和祝福。对于这样的老人家庭来说,可能孩子们更多的是尊重老人们自己的遗愿。耿彦波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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