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陇画报陇南康县女娶男嫁 成为中国婚嫁习俗的一朵奇葩(49期)
导读: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男婚女嫁本是寻家司空见惯的婚礼习俗,除招婿入赘“倒插门”外,“男嫁女娶”并不多见。但在陇南康县的南部地区,男嫁女娶却成了婚俗的主流。目前,康县南部地区女娶男嫁的家庭已有6000户左右,这…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男婚女嫁本是寻家司空见惯的婚礼习俗,除招婿入赘“倒插门”外,“男嫁女娶”并不多见。但在陇南康县的南部地区,男嫁女娶却成了婚俗的主流。目前,康县南部地区女娶男嫁的家庭已有6000户左右,这种奇特的婚嫁习俗打破了女儿不能传接代的旧传统,成为了中国婚嫁习俗的一朵奇葩。
关于这一婚俗,据说最早起源于150年前的康县太平。相传,1863年5月,太平著名将领石达开兵败于四川大渡河,一支余部辗转来到山大沟深、地广人稀的秦巴山地,纷纷以男嫁女娶的方式改名换姓隐藏下来。
从此,这种婚俗就在陕甘川交界地带流传下来,也留传下来男女平等、不信,老百姓都有缠头、束腰、绑裹脚等习惯,这些颇似太平军将士的遗风。周围十里八乡看到他们普遍人丁兴旺,纷纷效仿选择了“女娶男嫁”婚俗方式,这一婚俗方式也就慢慢形成了。
在康县南部地区,女娶男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当地人称之为“男到女家,更名入籍”。即男方嫁到女方家后,一切遵从女方家族的习惯和规矩,按照女方家族的姓氏辈序改名换姓,和女方同样称谓族内。
若双方婚姻破裂时,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的,则来是一个人,去也是一个人,而且男方不具有财产分配权。如果是女方先提出离婚的,财产则男女双方各一半。从婚姻破裂后的财产分配来看,女性的地位还是比较高的。
另一种则称之为“二门俱开,两来两去”。这种婚姻,婚后男女双方均保留原有姓氏,男女都有继承双方父母遗产的和赡养双方父母的义务。若婚后生育两个子女,男女双方名下各一个,各自顶门立户。若婚后只生育了一个孩子,则由双方商议确定姓氏,一般倾向于女方。若男方家庭条件较好,婚后进入女方家庭时一般都带有一定数量的财产,相当于“嫁妆”,男方则对这部分财产具有支配权,故叫做“带财入舍”,若婚姻发生变故,这部分财产归男方所有。
不管是“男到女家,更名入籍”,还是“二门俱开,两来两去”,不管是哪种婚姻,结婚前都要立婚约为据。
婚约的李悦是谁的儿子签订一般在结婚仪式上进行,绝大多数在办酒席待客时签约,在这个时候签约,才显得隆重严肃。在婚礼上,由族长主持仪式,婚约男女双方各持一份,类似于现在的结婚证,对婚姻有意义上的约束作用,婚后双方共同遵守。
若有的人家有多个女儿且家境贫寒,也可以嫁女,但有别于其他地方的是在这里嫁女被称为“倒插门”,这种婚姻情况,在过去是很没面子的事情。
“男嫁女娶”的婚俗由女子传递香火,即“留女不留男”,因此,康县南部人家的户口簿上,户主均为女性。女人是家庭的,承担着维系家庭生活与社会交往的主要责任,是社会交往的主角,因而在婚丧嫁娶、请客吃饭时女人总是坐上座,喝酒、抽烟女人都会参与其中,且乐此不疲。
但这并不意味着“女尊男卑”,在一些重大事情的处理上,一般还是男人们拿主意。面对这种情况女人则会说: “男人文化高,见识广,多出些力也是应该的。”这里的女性像一根血脉的链条,把四面八方的男人链接在这方土地上,与其一道繁衍生息。因而,在这里一旦生育了女孩,都要设宴庆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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